NEWS CENTER
动态资讯关于征集2021年度宁波市大学生创业新秀评选活动执行单位的公告
为深入实施“甬上乐业”计划,积极引导和激励大学生自主创业,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,决定开展2021年度宁波市大学生创业新秀评选活动。为确保评选过程的专业性和公平性,现向社会征集执行单位,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服务项目
2021年度宁波市大学生创业新秀评选活动执行服务。
二、服务内容
1.负责评选活动策划及实施工作;
2.负责征集落实与服务对接工作;
3.负责评选活动发动、联络、协调等工作;
4.负责评选活动整体新闻宣传工作。
5.其他需要的工作。
三、资质要求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;
2.熟悉本市创业环境,对创业服务工作具有深刻认识;
3.在会务组织、社会发动、宣传服务等方面有资深的团队和丰富的经验;
4.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具备良好信誉和诚信记录,没有违法、违规记录。
四、服务要求
1.方案设计合理、具有可操作性;
2.按要求做好报名发动征集、专家评审、现场答辩等各项工作;
3.按要求做好活动专题页面设计上线、候选人采访报道等活动整体宣传工作;
4.及时做好其他需要的工作。
五、付费标准
本次活动投标金额限价10万元,超过10万元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。合同签订后,根据活动组织实施情况并经过验收评估,于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部金额。
六、申请材料
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方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:
(一)必备材料
2021年度宁波市大学生“创业新秀”评选活动整体执行方案(含宣传方案)及经费预算。
(二)辅助材料
1.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书(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);
2.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(收取原件);
3.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(查验原件,收取复印件一份);
4.与本评选活动项目相关的工作经验、成功案例、团队成员等介绍。
以上材料必须真实规范,凡复印件须加盖公章。
七、评审确定
通过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与方案评审,择优确定评选活动执行单位。
八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和联系方式
报名时间:2022年2月11日至2月17日;
报名地点:兴宁东路228号市人力资源大厦B510室;
联系人:郑涵尹;
联系电话:89583272。









浙公网安备 申请中